第654章 郡主(1 / 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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锦书虽非自己所出,但她从一出生就在宫里长大,从小到大都在口呼自己父皇,聪明伶俐,討人喜爱,是自己真真正正的掌上明珠。
而正是面前的这个年轻人,把自己的明珠抢走了。
李志忽然感觉到,皇帝老丈人看自己的目光愈发不善,心里一阵突突。
这种情绪对皇帝来说是很罕见的,因为这个世界上,敢从他手里抢东西的人很少。
李志能娶锦书,一方面是女儿自己喜欢,这很重要;另一方面,是这小子確实有些能力,入的了自己的眼。
总体来说,除了这位书院小祭酒以外,世间好像还真没能配得上锦书的年轻人了。
虽然自己不是很喜欢他,但以他的能力,日后成长起来,定然能帮的上老大老二很大的忙。
李志开始疯狂思索自己哪里惹到陛下不高兴了,是方才他唤自己第一声时没搭理他,还是因为自己穿的衣服太隨便,碍著他眼睛了?
正在家老老实实写书呢,太子忽然把我叫过来,催促那么急,连衣服都没来得及换,还得挨老丈人的白眼?
皇帝缓缓闭上眼睛,再睁开时,重新回归了帝王的古井无波。
他意识到了,自己討厌的不是李志,而是女婿这个身份本身。
“你对此事,如何看?”
这是李志的第一次君前奏对,成婚前后,他也曾面见过龙顏,但毕竟那时是以晚辈的身份,现在的他更像是一名臣子。
他並未思索太长时间,开口道:
“小婿……” ↑↑